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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:损毁名泉泉池、泉渠及其人文景观,最高罚30万

来源:齐鲁壹点    时间:2023-02-18 03:01:03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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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 程凌润 2月17日,记者从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新修订的《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》明确了违反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。对填埋、占压、损毁名泉泉池、泉渠及其人文景观的,责令限期恢复原状,对单位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,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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